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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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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年01月15日 22:50 点击数: 64

2011-2012学年度,我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渝教办〔2010〕63号)和《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重师发〔2010〕177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使学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现将我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积极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体现,是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和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1-2012学年度,我校继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基础工作

2011-2012学年度,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多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此外还组织全校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同时,我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颁布了《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重师发〔2010〕177号)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之上制定了《重庆师范大学校务公开信息发布系统发布管理办法》等多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各单位认真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广大师生的服务作用。

(二)丰富公开形式

本学年度,学校在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建立了校务公开Aviva信息发布系统(,从方便广大师生员工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校园网、各类会议、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形式,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样。

(三)规范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校2012年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向社会公开或在校内公开,尤其是对财务信息、招投标信息、招生就业、干部任用等关注度较高的方面进行了强化。

1.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示2011年春季和秋季收费公告,严格执行“一费制”,做到“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账目)。将《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财务核算程序和内部牵制的有关规定》、《往来款项管理规定》、《经济责任制》、《会计人员内部岗位轮换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和规定,以财务制度汇编的形式的下发各学院和机关各部门,并通过财务处网站专栏向全校教职工及社会公众公开。开通项目账和部门明细账网上查询功能,方便学校部门和教职工查询相关财务信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内容全部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并以书面形式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学生本人和开通学生缴费信息网查功能。

2.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均通过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网站以及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向社会发布招投标信息,须在市招标中心招标的均在市招标网公示,校内招标也在学校校园网及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方面。继续实施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一是招生政策公开,认真执行不变通;二是计划使用公开,严格规范管理;三是录取程序公开,严格规范操作;四是认真做好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此外,就业推荐信息也及时通过就业信息网和就业信息公开栏向全校师生公布。

4.干部任用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民主推荐和民意调查,充分发扬民主,发挥了广大教职员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作用,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主推荐的层次更加细化,二是组织考察的范围更加宽泛。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对学校12个二级单位进行了干部充实调整工作,共选拔任用处级干部17名,其中提拔9人,调整8人。

5.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也进行了公开。包括:师生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学校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情况、教学管理及科研项目、奖助学金评选及名单、重大决策、领导廉洁、预备党员入党前公示等事项。

(四)优化公开效果

学校编制了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将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组织人事工作、财务与资产、基建工程等列入学校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范畴;规范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紧密围绕服务师生员工的基本理念,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为广大师生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详细规定了涉及申请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受理程序、答复期限、监督方式等内容,信息公开效果更加良好。

(五)深化监督保障

学校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制度监督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要求各部门增强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主动公开、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学校注重对各部门的保密意识教育,要求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校完善2012年了《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和《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形式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按照《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我校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1-2012学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共80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6000余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反映学校基本概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内设机构设置、学校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年鉴及各类统计数据等基本信息。

(2)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与决策等有关信息。包括本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发展战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校园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信息。

(3)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学生工作等有关信息。教学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学科建设,重点学科名称及介绍,师资总体情况介绍,学位授予情况,教学改革立项,教学研究成果,精品课程等有关信息。科研管理信息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执行、验收及评估,科研奖励,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及推广开发,科研基地的立项、申报、评审、运行、验收等过程开放服务、科技合作。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主要包括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学生交流项目和情况,接受来华留学生情况。学生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各类学生的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率等信息。

(4)与教师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的信息。重点包括学校重大决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考核、定岗定编、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招考录用、薪酬津贴方案、研究生导师遴选、人才引进等人事人才信息;社会保障基金信息、食堂餐饮服务、安全保卫、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学校总资产情况以及年度预、决算情况,学院及机关各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财务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媒体:通过学校主页、网上办公系统(OA)等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学校的新浪官方微博,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传统网络信息公开方式提供了有力补充,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与时效性;

(2)纸质媒体:通过学校年鉴、年度报告、校报、学生手册、学生服务指南、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校园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但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而在2012年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1-2012学年度,我校积极优化信息公开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并且通过多个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度,我校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校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对学校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学校工作人员和师生对其尚不熟悉,学校在这些方面的宣传、学习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实践,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规范,也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深化。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网站的更新与维护、监督约束等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教培训

信息公开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师生员工充分知晓自身的权利义务,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深入学习、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规范化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扩大师生关注度高的学校信息的梳理范围,继续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

(三)继续推进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工作机制实施,完善信息公开内部监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保障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招生、财务收支、重大招投标等方面公开机制的建设。

                                                                             重庆师范大学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