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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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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年01月15日 23:52 点击数: 108

为了加强学校对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00年修正)》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1、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及其以上的所有仪器设备;

2、单台(价)价格虽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整套价格在10万元及其以上的仪器设备;

3、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二十三种贵重仪器和重庆市科委增补的十种贵重仪器设备(目录附后);

4、某些特殊的仪器设备,虽然金额不够上述规定,但经过设备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及其它有关单位协商,认定为需要按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 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l、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应由二级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有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的主要内容为;

(1)教学、科研、生产等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

(2)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

(3)安装使用的环境及设施条件;

(4)零配件、附件、消耗性材料的补充渠道和维修条件;

(5)购置和运行经费的可靠来源;

(6)类型论证;

(7)国内同类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本院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

论证工作应有相关学科高级职务教师,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基本建设管理处等方面的专家和负责人参加,评议意见要如实反映在可行性论证中。

2、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审批手续

(1)申购单位将定货卡片(尽可能有仪器设备说明书)连同论证报告交对口二级归口管理部门,无可行性论证报告不予受理。

(2)对口二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购报告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在全校范围内或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审核意见,上报相应经费管理的校长同意。

(3)校长会议最后审批。

3、贵重仪器的采购由资产管理处执行招标采购。

第三条 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1、技术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所购仪器符合要求的指标,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搞好验收及安装工作,是保证贵重仪器设备质量和正常运行的关键,验收安装、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l)建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简称验收小组,小组组长由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担任)。验收小组应由使用单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务的教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人员主持,其成员应有使用单位的主管,该仪器设备操作、管理人员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验收小组负责人对验收工作全面负责。

(2)验收小组必须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设计周密的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准备场地以及必须的辅助设备,专用工具等。

(3)仪器设备到校后应立即开箱进行实物验收(合同规定由供方开箱安装调试的例外)。此时应注意:开箱验收时,应有供货方人员在场。仔细检查和记录外部包装的情况及设备表现异常现象(损伤、锈蚀、受潮、霉变等);根据合同和装箱单认真进行数量的清点验收;严格按合同或出厂技术指标,逐项验收仪器设备功能及其稳定性。必要时,应连续运转,进行考机。

(4)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数量或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作好记录,拍摄照片或录像,并在三天内将验收情况报资产管理处,并由资产管理处联系商检部门核审,由商检部门出具核审报告后进行索赔。

(5)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及时写出验收记要,详细记述安装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的措施,达到的技术指标,遗留的问题及处理办法,并附以说明性能指标合格的主要数据、表格、照片或图谱等。

(6)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申购报告、审批件、合同、装箱单、说明书复印件、验收纪要、备忘录、验收登记表等,在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由验收小组整理成册,交资产管理处登记后送档案馆存档。

(7)在保修期内,仪器设备应充分使用,以便及时发现故障,排除隐患。

3、贵重仪器设备要配备有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主管,必要时还应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各类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培训应尽可能在仪器设备到校之前进行。管理使用人员应力求稳定,不要任意调动。经出国接机培训的人员,至少在该仪器设备上工作三年,如需调动,应征得主管资产管理的校长同意。

4、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操作规程。上机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非管理人员和专职操作人员须持有设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并经管理人员同意才能上机。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影响性能者,应按《重庆师范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之规定严肃处理。

5、贵重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使用,确有必要时,必须经校资产归口管理单位审批。

6、贵重仪器设备要设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详细记载使用情况,有效机时和维修情况。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校验和标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第四条 贵重仪器设备的经济管理

1、经济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要达到投资最少,效益最高。要对贵重仪器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寿命逐台进行经济分析,以求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原则。管好用好这些仪器设备是接受学校委托管理的单位和人员的应尽责任。为搞好专管共用,管理单位和个人应注意:

(1)贵重仪器设备应首先确保为校内各单位教学、科研、生产等项工作服务,校内能解决的问题在校内解决。

(2)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要热情培训新的操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传授技术。要尽可能给用户提供方便,简化使用仪器设备的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使用仪器设备的单位要加强计划性,要严格遵守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

(3)在确保校内教学、科研、生产使用的前提下,要积极参加校际和地区的多种协作,开展有社会服务,为社会多作贡献。

3、采取合理的经济管理措施,以保证贵重仪器设备的正常、合理运行。其具体做法是:

(1)根据每台仪器设备的实际情况,由使用管理单位与校资产管理部门协商,确定合理的机时运行收费标准(含材料,水电,劳务,折旧等经费),以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2)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收费应有区别。

1)校内学生实验用机,只收取机时定额消耗费,采取计价核算办法,在实验维持费内开支,由使用单位通过财务处转入仪器管理单位;

2)对校内一般研究与合作项目,按机时运行收费标准的50%收费,采取计价转账方式;

3)对有预算外科研课题费或科研基金的项目,按机时运行收费标准的70%收费;

4)对校外非教育项目的协作咨询,社会服务,按机时运行收费标准收费、;

5)参加了校际和地区性协作的,按协作组织商定的标准收费,相互优惠。上述中的(2)至(5)项收费纳入学校基金,按学校基金管理办法处理。

4、积极鼓励各单位承担社会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学研究任务或联合进行科学研究,争取外来投资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安装在校内使用。

第五条 考核与奖惩

1、建立贵重仪器设备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促使专兼职管理和使用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项目中开机使用的有效机时数(含测试样品,培训人员);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经济和社会效益,成果;仪器设备功能的利用和技术开发的项目数;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行环境的良好程度;技术档案、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的健全程度及执行情况。

(2)考核的办法:

每学年末由仪器设备所在系、处负责组织自行检查和考核,然后报学校资产主管部门汇总;学校资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教学、科研、财务等部门联合进行检查和评审,并争取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或科委组织的检查评比。

2、建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的奖惩制度。以充分调动管理和使用人员的积极性,避免事故的发生。

奖惩的内容是:

在贵重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和职能部门推荐报学校批准后,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功能开发研究的新技术新工艺等,均可作为工作成果,按相应的工作业绩对待;教师承担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应合理折算为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在工作中因故造成损失的,按《重庆师范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试行办法》之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重庆师范大学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