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功效,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在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通过科学管理、规范程序及时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学校工作动态,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二、信息公开平台载体
信息公开平台是学校向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公开校务信息的载体总称,主要包括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和校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
三、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接受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
四、发布内容
(一)信息公开网
1. 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公开的10项50条内容。
2. 学校设立的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可以主动公开的相关内容。
3.校属各单位申请公开的各类年报、报告、通报等。
4.其它需要发布的重要信息。
(二)校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
1.学校新闻、形象宣传片(文字及视频)。
2.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纪要等重要会议纪要可以公开的部分。
3.学校最新下发的可以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尤其是各类实施意见、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4.表彰先进、批评不当、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等通报。
5.各类公示、公告信息。
6.学校各类会议通知。
7.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大型活动通知。
8.其它需要发布的重要信息。
五、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人员职责
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秘书科选派专人进行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人员职责包括:
1.按时参加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自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2.管理、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按照信息主动公开流程及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学校信息公开网信息;每周两次更新校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内容。
3.定期编制并按要求上报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年报。
4.处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提出的公开信息申请、编制学校信息公开目录、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总结等。
5.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批程序
1.需发布信息的单位,填写《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审批表》(见附件,可从党政办公室主页下载),并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将纸质《审批表》报党政办公室秘书科。
3.党政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交由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及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4.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秘书科负责统一发布。
5.如遇紧急性事宜,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先行发布再补办审批程序。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审批表
单位名称 |
(纸质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
公开内容 标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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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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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报 送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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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意 见 |
(纸质需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
平台选择 |
信息公开网 □ 校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 □ 备注:在相应选项方框里画√。 |
公开内容 |
(可另附页,电子版发送至msk@cqnu.edu.cn) |
党政办分管主任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
重庆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审批表
重庆师范大学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表